恒达平台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聞嶽春
●金融業綜合經營在穩步推進
●有效提高金融業經營競爭力
●出現風險波及面廣危害更大
●加強風險監控成為核心問題
金融業綜合經營(混業經營)是相對於分業經營而言,指金融機構同時經營銀行、保險、證券、信托等兩種或以上業務,實現業務多元化經營的金融製度。由於金融業的國際競爭日趨激烈,金融創新層出不窮,金融業綜合經營的製度優勢不斷顯現出來🏌🏿♂️,已逐漸成為當今世界金融業發展的重要趨勢👱🏼♀️。一般說來👩🏻🦽,金融業綜合經營有三種特征🤮:一是多樣性,這主要是金融機構采取何種模式進行金融業綜合經營,有全能銀行,金融控股公司🏺,母子公司製。采用何種模式進行綜合經營要根據國家經濟和金融的具體情況🤹♀️,如德國和其他歐洲國家的全能銀行👩🔬😱,美國的金融控股公司。二是漸進性🦸🏿,金融業綜合經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有過渡時期👩💼,過渡時期的長短要根據國家的金融環境🎅🏽💅,監管當局的能力🙇🏻♂️,金融機構的自身情況。三是差異性,由於各國分業的起點和金融監管法律法規不同🗃,在不同的金融發展階段會采取不同的方式,甚至表現出較大的差異🛝。
中國目前總體上實行金融分業經營和管理製度🖐。2006年12月11日我國金融市場對外資金融機構的全面開放,也要求我國金融業要加快金融綜合經營。外資金融機構是以金融綜合經營為背景下開展金融業務,降低成本🤾🏿♀️,滿足客戶金融需求🎢,節約了客戶時間成本🤳🏿,提高了資本的使用效率,同時開展的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在目前存貸利率差不斷縮小的情況下🗑,增加了利潤,提高了金融機構的收益率。在此大背景下,國內的金融機構正面臨著綜合化經營的外資金融機構強有力的競爭挑戰。有效提高我國金融企業的經營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已成為一種迫切需要🦵🏿。
國家“十一五”規劃也明確提出了在金融體製改革方面,2006年開始將穩步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推動金融控股公司的規範發展。監管當局也已密切關註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信托業多元化經營及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發展狀況。實際上,近年來我國金融業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一直進行著綜合經營的實踐。近年來,我國已出現了不同形式的金融控股集團。這些金融控股公司性質的企業集團通過所控股、參股的股份製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進行混業經營,或通過集團或銀行在海外設立的機構經營證券、保險等業務🖼。法規👨🦰、政策也明確鼓勵支持保險資金投資入股商業銀行🔳、上市證券公司,而且已經取得了一定的實質性進展。另外,銀行設立保險公司也受到明確鼓勵🧑🏻🦼。當然🚴🏽♂️,由於受多種因素的製約,這些綜合化經營尚處在起步階段🫁,並局限在較小的範圍內。
然而,值得註意的是🟣,金融企業的本質是經營風險的企業。對於綜合經營來說🕘,一旦某個(或某些)綜合性金融服務集團出現風險👳🏿♂️,因其占有的金融資源甚多🐧,則危害更大,甚至可能引發巨大的道德風險及系統風險,進而使本國金融體系乃至整個經濟面臨危機♠︎。因而,面對國際競爭🫰🏻🕐,為提高我國金融服務業的競爭力,順應國際上金融業綜合經營的潮流是必要的,但是在此過程中🤔,加強風險的識別🧛🏿♀️、計量🥷、監測(包括預警系統)、控製🤚、監管及化解機製的構建(在此統稱為“風險的計量與監控機製”)則成為一個核心問題。否則綜合經營將無法達到預期效果🛥。現實形勢發展已迫切要求我們重視對中國金融綜合經營新環境下的風險計量與監控機製的研究。
基於上述邏輯🍴,就綜合經營新趨勢下的金融風險控製機製的構建進行研究,這是健全和完善金融監管體系的需要👮♂️🫲,也是理順普通金融機構與金融監管當局關系的重要課題👩👩👧,同時也是在金融全球化和加入WTO後中國金融業迫切要求迅速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過程中所不能忽視的重要問題。因此🧰,運用現代經濟金融學理論和分析方法👨🏿🔬,借鑒境外金融製度演變發展中的經驗教訓🧘♀️🏵,探析中國金融業綜合經營新趨勢下的風險控製機製,並切實執行,在當前具有極其重大的現實意義。它有利於在建立健全風險控製機製的大前提下有效推進我國金融業的綜合經營,從根本上將有利於我國金融業的規範發展及安全運行📌;同時,亦將有利於金融製度理論😦、風險管理理論、金融監管理論等的深化和完善。
(作者為恒达平台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
2007年07月12日 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