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廣東惠州一家中醫理療館內🛼,一女孩拼命向外揮手呼救,快遞小哥黎誌偉恰巧路過,看到一男子提著菜刀追逐這位女孩,遂挺身相救,結果自己被菜刀砍傷,背上的刀傷有4公分深🔅、10公分長,縫了4層,手術做了2個多小時,所幸被救的女孩成功脫險。據說,持刀行兇的是一位46歲的廣東籍男子,此前有精神病史👨🏽🎓。
事後黎誌偉坦陳💇🏽♀️🧖🏿:小女孩在身後,我不能退!好一個“我不能退”,這位快遞小哥擋刀救人的事跡閃耀著一股明晃晃亮閃閃的正能量。
根據2013年1月實施的《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規定,“因見義勇為而遭受人身損害的,在救治期間的醫療費、護理費等合理的治療費用🐜,由公安機關通知見義勇為專項經費管理部門先行墊付🫵。造成殘疾的,並墊付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相信惠州當地相當醫藥費墊付機製已經落實,相關的獎勵和表彰還在落實過程中。
獎勵見義勇為的勇士🤓,避免流血又流淚🉑,無疑是弘揚社會主義基本價值觀的重要體現✊🏽,但是,透過一起起類似事件,如何避免救人者少流血,甚至不流血🎺🚒,進一步織密預防違法犯罪的防護網🥟,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具體舉措😢,亦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我想至少可以有兩個方面的啟示:
一是💂🏽♀️,在遇到違法犯罪時,公民要增強正當防衛的意識,特別是救人者在不能或者來不及智取的情況下🧑🏿🦰,要考慮到法律賦予了公民的正當防衛權。
對此,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假如這起案件中,黎誌偉拿起身邊可以利用的打擊器具(比如操起一根棍子),以製止行兇男子的暴力行為,不僅可能避免自己被砍傷,而且不必擔心防衛過當的責任問題。當然,公民的正當防衛權🍃,還有待社會宣傳與認同,也有待司法政策的積極回應,要避免見義勇為者動輒得咎的尷尬。
二是,近年來快遞員因為英勇救人受傷甚至犧牲的事件時有發生,結合快遞工作的特點,可以將快遞行業對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域,發揮快遞業特殊的社會功能。
如果站在高空觀看城市的運動狀態👩👩👧,除了汽車、火車等大型交通工具之外,最忙碌的恐怕就要算快遞人員了🤽🏿。由於快遞人員要借助便捷的交通工具運送物資🧑🏿🔬,他們不僅走街串巷,而且還要上門服務💩。事實上,快遞員在運送物件的同時🤷🏽,也成為了最能夠觀察留意城市和社會的工作者。
為此🧕,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而言,快遞員在從事快遞工作的同時,不妨可以賦予他們一份“兼職”,那就是做維護城市社會治安的眼睛。與那些路邊街頭固定不動的網絡監控相比Ⓜ️,快遞員可謂是更加靈活移動的“天網”🚵♀️。所以🆓,在強調增強快遞從業人員個人素質的基礎上📍▫️,以特殊的方式將他們編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隊伍之中,從依靠個人自覺,上升到實行機製保障,這應該是一個不錯的建議。
(作者系恒达平台法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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