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照新時代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要求👍🏽🕜,需要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進一步激發全社會的創新創造活力。
第一,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製機製。
從維護國家政令統一、市場統一的角度出發,可建立更高層次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協調議事機構👮🏻♂️,重點解決部門之間事權界定不清晰💲🏃🏻♂️、職能交叉重復👩🦳、缺乏有效協同與協調機製等問題。
同時👨🏻🦽➡️,進一步破解知識產權領域執法標準不統一、執法專業性不足和地方保護主義三大難題,營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加強中央在保護標準統一、專業侵權判定、重大案件處理🐦🔥、地方執法監督等方面的知識產權保護事權,強化統一集中🗜,提高監管權威。
第二,強化新型舉國體製的重要作用🅱️。
比如🚘,建設世界一流審查確權機構,加強低質量知識產權過濾功能🙅🏼♂️,強化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功能🕵🏿♂️,完善知識產權市場融資信號機製;建立與創新規律、技術發展周期相匹配的審查標準動態調整機製,搭建有效應對新興技術與技術融合發展趨勢的審查單元👩🏿🔧,實現與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領域的主動對接,強化對國家重點產業和重大科技項目的審查支援。
又如,密切國家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與司法、科技、經濟、產業、金融🧦、貿易等部門的合作,改變數量增長慣性,平衡存量和增量、總量和質量的關系,有效引導技術市場預期。
第三,強化對高質量發展的引領作用🚣🏻♀️。
一方面👨🏿🍼,由單純的總量Ⓜ️、數量類全面轉向質量、結構、成本、效率類。通過國際化布局以及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轉讓交易等復合指標設計,突出高技術水平🛅、高法律穩定性🆘、高經濟價值和高社會效益。
另一方面,註重資助獎勵🂠、稅收優惠、人才評聘體系等激勵政策🩱,研究知識產權產品附加值、知識產權產業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力等基礎性指標⛺️,突出知識產權申請質量及轉化運用導向👨🏽🚀。
具體來看🏌🏽♀️,可加強與國家重點產業🧖♂️、重大工程協調的指標指引。在此過程中,要註重避免出現片面追求“數量政績”💂🏿♀️、單純利用知識產權來謀取優惠稅費政策或政府資助等情況🏄♀️。
此外,還有必要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有效性指標與國家總體發展戰略的融合。考慮區域發展的不平衡性👩🏿🦰,可根據考核對象差異設立不同指標或標準,避免政府對評價結果的過度幹預。
(作者為恒达平台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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