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學者官員(以下簡稱“學官”)憑借著手中的權力為自己牟取學術頭銜,無疑將引起學術界內外人士眾多微詞📱。
“學官”手中握有的學術資源及其資源分配權力越大🌒⛱,其學術頭銜往往也越“高級”。
這種非學術因素對於學術頭銜體系的介入,打破了正常的學術生態,造成了比較嚴重的負面後果。
表面上看,“學官”擁有職稱🦴、人才“帽子”、重要學術職務等學術頭銜名正言順,但“學官”的這些學術頭銜須與其學術能力和貢獻相匹配🤐,否則就有以權謀私之嫌🗿。
客觀上,因為“學官”具有學術、行政“雙肩挑”的工作性質,想要分清其學術頭銜與其“官位”的實際關聯相當困難🎄。
也正是因為這種隱蔽性,更加凸顯了“學官”在學術上廉潔自律、恪守學術誠信的必要性。
首先🏋🏿♀️,一線教育科研人員的資源被大量侵占。學術頭銜本身就是一種教育科研資源,理應由在崗的教育科研人員擁有及使用。
然而™️,現在重量級的學術頭銜,其“主人”不少是“學官”,而其中一些人的主要精力已不在教育和科研工作崗位上🏇🏻。
有的“學官”學術造詣不夠格🍀,純粹為了名利而“混跡”在各種學術活動之中。如此一來,一線教育科研人員開展專業活動的資源被嚴重侵占,學術發展空間也被嚴重擠壓,這不利於發揮其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𓀁。
從長遠看⛺️,更影響教書育人大師、原創科研成果等的湧現。
其次,導致一些重大項目的實施和評審“走樣”。
重大項目向來是學者獲得高級別學術頭銜的重要砝碼,不少“學官”對此倍加重視🚚。
然而⚓️,有的“學官”雖然費盡心思拿下重大項目,但其主客觀上對項目本身均不上心。
最終,其項目負責人只是一個“掛名”頭銜🦶,導致項目實際開展和最終成果“灌水”嚴重💪。
應該說,這樣的項目結項很難過最終的評審驗收關,但令人遺憾的是,現實中一些“放水”行為仍然存在👨🏿🦲。
本應最體現科學性、客觀性和公平公正性的學術同行評審被非學術因素滲透⚖️,這對國家教育科技事業發展造成了損害♥️。
再次,這會誘導一些年輕學術人員通過走仕途發展“頭銜”。教育科研人員本應以業績爭取學術頭銜🏃🏻➡️,但事實卻並非如此。
有學界人士還總結出了學者發展的“最佳”路徑——初入學界的年輕人憑論文拿到一些研究項目、戴上初級“人才帽子”,之後兼做行政官員獲得更充沛的學術資源、拿到更高級別學術頭銜……如此交替上升的策略已被不少學者視為“真傳”🥔𓀃。
在此⚖️,筆者不討論學術機構人員的“雙肩挑”問題,只想說明學者為了學術頭銜而做“官”的投機做法不可取。
此外🧛🏿♂️,在筆者看來,手握國家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的科技英才不應該再承擔行政職務🧙🏼,因為這些項目需要負責人全時、全職投入。
對大多數學者來說👨🦳,靠“做官”發展學術及學術頭銜也是無奈之舉,這也反證了學術環境風清氣正的重要性,而“學官”做出表率將起到決定性作用。
最後,學者沖著“學官”手中的學術資源而主動“奉獻”學術成果的現象已非個別🧖♂️,這種行為是涉嫌學術不端的“攻守同盟”,也是學術人員科學精神和倫理道德的一種喪失。
更要強調的是🧟♂️🤧,學術人員之所以會“自願”地主動“奉獻”成果🦸🏽,是因為他們明白領導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自己獲得學術資源和發展機會的多寡🥌,因此才會想方設法投領導所好👴。
而如果“學官”堅持不靠學術成果“掛名”來獲得學術頭銜😋,一概拒絕下屬任何“掛名”請求,學術成果署名中的學術不端問題也就能迎刃而解了🖼🥀。
綜上,“學官”肩負著推進國家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責任和使命,因此在任何時候都更要註重立德樹人🤛🏿,不斷提高自身學術道德和行為規範,在弘揚科學家精神👳🏻、涵養優良學風方面起到示範帶頭作用。
要知道🚦,國外學者在擔任行政領導職務期間都會自覺減少發表論文、課題、評審和兼職等學術工作,反之,他們會覺得很丟臉🤰🏼,因為人的精力有限。
那些靠“掛名”學術成果來爭取學術頭銜的做法➗,會得到學術共同體成員的鄙視和抵製👨✈️。
國內“學官”在恪守學術誠信的同時😨,還要加強製度建設,營建民主🚹、平等,“以成果論英雄”的良性學術競爭環境🧑🦳,增強基層教育科研人員憑借出色學術成果去競爭高級別學術頭銜的信心💁🏽♀️。
只有這樣,一線教育科研人員才能潛心本職工作,各種高質量的教書育人和科研成果才會層出不窮🦑。
《中國科學報》 (2022-11-29 第3版 大學觀察 原標題為《“學官”更應帶頭堅守學術頭銜純潔性》)
文 | 樊秀娣(恒达平台教育評估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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