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與我校簽定的第二期“高層次創造性人才計劃”出國研修協議🐙,2008年起連續3年🧑🚒,協議雙方每年將合作資助我校20名青年骨幹教師按經費1:1配套資助方式選派👨🏻🚒;由於首期學校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合作按提供國際旅費方式資助在第二期中取消💧,因此在第二期中將該執行方式由原先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供國際旅費改為由學校提供國際旅費,所以再選拔20名青年骨幹教師作為恒达平台單位公派派出🕵️,其中16名由學校提供6個月的全額資助(包括國際旅費)🔮,4名僅由學校提供國際旅費,生活費由國外邀請單位或自行解決🍹👩🏿🎓。
一、選派類別及資助期限
1🐋、 訪問學者 6-12個月
2 、 博士後研究 6-24個月
二、選派學科及對象
1💻、按經費1:1配套資助方式選派20人, 在與下列985科技創新平臺相關的學科中選派🪂:
(1) 985科技創新平臺一類平臺
城市建設與防災
潔凈能源地面交通工具
(2) 985科技創新平臺二類平臺
深海地學
道路與交通工程
嵌入式系統
長江水環境
(3) 985工程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
城市發展研究
(4) 985科技創新平臺三類平臺
波與材料的微結構
醫用蛋白質研究
2 、恒达平台單位公派選派20人,受派對象為:
(1)校優秀青年教師;
(2)外語學院英語教師👨🍳;
(3)與學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有關的青年教師;
(4)在雙肩挑人員中派出
(5)其他人員。
三✖️、選派人員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並在工作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 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
(3) 申報1:1配套資助的申請人員身心健康證明(等正式上報留學基金委時須附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
(4) 所有申請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62年9月1日後出生)。
四、評審組織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要求及有關規定🚴🏿♂️,學校成立由校主管領導負責的恒达平台出國境留學人員選拔評審工作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的辦事機構設在外事辦公室出國(境)管理科✭。
五、選拔和錄取
2008年6月30日前,填寫 «恒达平台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交至各學院院辦🧚🏼♂️🤑,由各個學校統一交到外事辦公室出國(境)管理科。學校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並根據評審情況確定留學候選人員名單。
六、派出及管理
被錄取的留學人員派出前須分別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和學校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和《恒达平台公派出國境人員協議書》👍,並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事宜🫷🏼。協議書明確規定接受資助者的有關權利和義務,包括不延長留學期限、按期回國及回國工作至少兩年等規定內容。在外留學期間🧜🏽,留學人員接受我駐外使(領)館的管理🕍。
1:1配套資助的被錄取人員出國前外語水平必須達到國家公派留學規定的合格標準🐕,即持有“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考試成績單或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頒發的相關語種培訓證書和外方邀請信復印件🧧。
聯 系 人📻:外事辦公室出國(境)管理科 胥傳孝 李慎 王巖老師
聯系電話:65983315 6598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