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拓寬教師來源渠道🤣,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從教,提升教師隊伍的整體水平,寧夏回族自治區日前首次面向社會人員開展教師資格認定🪃。
此次面向社會人員認定教師資格,將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教師資格製度實施細則》等相關法規、條例來進行→⚖️,全部工作於3月下旬開始,到5月底基本結束。
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範圍和對象為: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符合《教師法》規定之基本條件、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在自願申請的前提下✸,具備思想、學歷、身體及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等《教師法》規定的基本條件者,均可向戶籍和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和自治區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教師資格。
《中國教育報》2003年3月25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