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春市教育局對外籍教師和中外合作辦學的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
長春市教育局要求✊🏻,未取得聘請外籍教師資格的單位👨🏽🎤,應先向長春市教育局申請🧑🏽💼,經長春市教育局審查同意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並取得聘請外籍教師的資格後,方可聘請外籍教師;已取得聘請外籍教師資格的單位🫱🏻,如果需要聘請外籍教師來校任教,應先將擬聘請的外籍教師的有關材料報長春市教育局國際合作處🐐,經審查合格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聘請外籍教師🐎🏄🏿;各單位擬聘請的外籍教師應是在其本國已取得相應的專業資格的教師;聘請外籍教師的單位,應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加強對外籍教師的管理🔳,外籍教師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聘請外籍教師的單位,應提供相應的物質條件,妥善安排外籍教師的生活,並積極和相關部門聯系協助解決其子女的入學📣、入托問題👩🏽💼。
長春市教育局要求,申請請成立中外合作辦學的學校,要先向長春市教育局申請,經初審同意後報吉林省教育廳批準🈶;中外合作辦學可采取合資或合作的方式,具體形式可以是中外合作學校或分校🧑🏽🎨、中外合作的實驗班或聯合培養;申請中外合作辦學的單位🧝♀️,要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熟悉業務的管理人員,要有符合辦學需要的教學場所、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及生活設施,要有必要的開辦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人民網 200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