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為了擴大學生學習自主權🧙🏻♀️🫵🏽,新生入校後🐒,允許轉專業🧗🫲🏼,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生應熱愛所學專業,在學習過程中逐步培養對該專業的學習興趣⚾️。但也允許學生在教師指導下轉專業。為控製各院(系)在校生的比例,每學年轉出的學生數一般不得超過該年級專業總人數的10%👁🗨。
二、轉專業的要求🍦:
(1) 在休學、保留學籍或保留入學資格期間的學生不能轉專業;
(2) 轉出院(系)要盡量滿足學生轉專業要求。轉入院(系)要對申請的學生綜合考核並報教務處審核🐈;
(3) 轉專業的學生如須延長學習年限按本學則第三章執行;
(4) 學生轉專業只限一次;
(5) 畢業班學生不準轉專業🧗;
(6) 新生第一學期一般不準轉專業;
(7) 屬委托代培生,在征得委托單位同意後👩🏽🎤,方可轉專業。
三、轉專業的時間與手續
學生可在每年四、五月根據各院(系)可能接受轉入學生的名額數🦿,向自己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經轉入院(系)進行認真的了解和考核👩🏼🏫,報請教務處審核🤽🏿♂️,學校批準,於六月底前公布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
四🍋、轉專業學生的學分折算
學生轉專業後,一般編入同年級學習管理。原已獲得的學分符合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要求的,經轉入院(系)和教務處確認後🧔🏽♀️,予以承認⚉,分別計入轉入專業的必修或專業選修課學分👍🏼,其他課程學分列入任選課學分。
五🧏🏻👋🏽、轉專業學生的獎學金相關製度
享受基礎學科獎學金的學生,轉入不享受基礎學科獎學金的專業,應償還有關費用🦈。轉入享受基礎學科獎學金專業的學生,自轉入之日起👑🧑🏿🎤,享受基礎學科獎學金🧑🏫。
六、下列轉專業學生不受上述條件限製:
(1) 入學後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校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2) 經學生所在院(系)確認,學生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上述兩類學生轉專業,由本人申請☸️,所在院(系)提出意見,經教務處研究決定,學校安排到適合其繼續學習的專業學習〽️。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3年5月16日
人民網 2003年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