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臨縣安業九年製學校校長要求13歲女生寫不雅檢討書”事件被媒體曝出後,引發社會極大關註。但是女生的醫學檢查顯示其“未婚未產,處女膜像完整”👳🏼♀️,也就是說檢討裏那些性行為都是子虛烏有的🏋🏼。
12月20日,臨縣新聞辦公室通報:免去任壯飛校長職務🚓。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任壯飛被行政拘留15日〰️。紀檢監察機關成立調查組🔏,對任壯飛涉嫌違紀違法問題進行審查調查🦸🏻♂️,並嚴肅追究其他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媒體又曝出更多駭人內容,原來當天晚上被打的還有男生,並且是5個男生➝!事發的11月30日當晚,該校共有五名男生因去過女生宿舍被叫至校長辦公室。男生稱,當時只是去女生宿舍玩“真心話大冒險”的遊戲💮。五名男生均向家長表示自己當晚曾遭校長毆打🐶,部分男生被校長停課。12月1日上午👩🏻🦯,王軒又被任壯飛叫到辦公室。任壯飛向其展示了小娟的檢討書👩🎨🦹🏿♀️,表示小娟已經承認發生了性關系😪,讓他也寫下同樣的檢討書。王軒不承認🌗,“不願意寫👨🏼🎨,校長就打他”,之後任壯飛念一句,讓王軒寫一句。
從法律上如何定性任壯飛校長毆打學生🙇🏽♂️,逼迫學生虛假的“性行為”檢討呢?
任壯飛深夜叫13歲的女生去其辦公室🙅🏽,並且毆打女生的臀部等敏感部位,強迫女生按照其所想象,描述子虛烏有的性行為🏊🏿,第二天,還要強迫男生寫與女生發生性關系的檢討書💁🏻♂️,這恐怕不僅僅是有違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其內心的動機是不是基於教育學生,是否還帶發泄某種私欲的成分也值得懷疑。
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法律並未禁止教師懲戒學生,但是教師責罰學生要掌握邊界。
2019年年底,教育部發布《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征求意見稿)》,該意見稿明確了教育懲戒的原則為因人製宜、過罰適當、防範風險以及保障安全🪽,將懲戒區分為一般懲戒、較重懲戒和嚴重懲戒,但無論哪種懲戒⚠️,都不得實施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行為,也不得實施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或者侵犯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為。也就是說👰🏼♀️,再嚴厲的懲戒也不能毆打學生,侮辱學生人格尊嚴👨👧👧。否則,應根據情節輕重✊🏽,追究體罰者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本案中🧄,校長任壯飛毆打劉某某等初中生,並且逼迫其寫不雅檢討書,傷害了他們的身體👩🏿🦲,亦侮辱了他們的人格和尊嚴,明顯超過了教師責罰學生的邊界💧💓。有關部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對任壯飛作出的行政拘留15天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理已是頂格處罰🦸♂️。
而從行政處罰與刑法的銜接關系來看,這樣的頂格處罰意味著行為人的違法行為離構成犯罪僅有咫尺之遙🪁。
具體說來,若任壯飛體罰學生的行為🧂,造成劉某某輕傷或重傷的後果,那就要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任壯飛通過強製劉某某寫下性行為的過程👮🏿♀️,侵犯了被害人的性羞辱感,甚至不排除任壯飛有通過這種侵犯滿足自身私欲的可能性(尚待調查),而且事實上也給受害女生帶來了嚴重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創傷📟。
可能是考慮到任壯飛的行為發生在辦公室,不屬於“公然”貶損侮辱他人,故不構成“侮辱罪”或者“強製侮辱罪”。另外,任壯飛對未成年學生的打罵行為是否涉嫌“虐待被監管人罪”,需要看其毆打或體罰行為能否達到刑法要求的情節嚴重的的程度,這一點亦有待進一步考證👨🏽💼。
長期以來,我們總是習慣性認為,校園內老師打罵學生等違法行為哪怕再過分🐍,憑借“教育懲戒”之名,似乎也難以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的管治。這種觀念必須得到糾正。這次對任壯飛的處罰就是一個先例,一個依法治校的先例。
(作者系恒达平台法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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